一、收集证据
劳动关系证明
未缴公积金的证据 - 工资明细(显示未扣除公积金)、单位未开通公积金账户的证明等。
沟通记录 - 与单位协商的录音、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记录)。
二、与单位协商
正式提出诉求 - 向单位人事部门或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补缴公积金,并保留申请凭证。
明确法律依据 - 引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单位必须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 地方规定(如北京、上海等地通常要求缴存比例为工资的5%-12%)。
三、向公积金中心投诉
提交投诉 - 携带证据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提交书面投诉。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投诉申请书(写明未缴时间、金额等)。
处理流程 - 公积金中心将调查并责令单位补缴。若单位拒不执行,可能面临罚款(单位逾期不缴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若公积金中心处理未果,可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
劳动仲裁 - 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缴公积金(部分地区支持)。
- 注意:部分城市(如上海)将公积金争议排除在仲裁范围外,需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 - 仲裁不予受理或对结果不服时,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请求:判令单位补缴公积金及滞纳金。
五、联合其他职工维权
若多人被欠缴:
集体投诉 - 联合其他职工共同向公积金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提高处理效率。
委托工会协助
六、注意事项
时效问题 - 补缴公积金一般无明确时效限制,但建议尽早维权(部分地方可能限制追缴年限)。
保留书面记录 - 所有步骤均保留书面或电子证据,避免口头沟通无据可依。
匿名投诉风险 - 若担心单位报复,可要求公积金中心保密,但需权衡维权与职场关系。
七、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0条: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补缴。
- 地方规定
如《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细化执行标准。
总结建议
先协商 →
2. 公积金中心投诉 →
3. 仲裁/诉讼
咨询专业帮助:可拨打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或当地
12345政务服务热线获取指引。
维权过程需耐心且坚定,公积金是职工的法定权益,单位拒不缴纳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