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直播带货中“全网最低价”宣传行为的管理规范,意见稿(通常指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监管方向,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禁止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真实性核查
- 要求“全网最低价”宣传必须基于客观事实,主播或商家需提供价格对比依据(如同期其他平台销售记录、官方定价等),不得虚构或夸大。
- 禁止使用无法验证的“最低价”“史低价”等绝对化用语。
禁止价格欺诈
- 若宣传“最低价”但实际未履行(如隐瞒优惠条件、限时折扣未标明),可能被认定为欺诈,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明确“价格比较”的合规要求
可比性基准
- 要求对比的价格必须是同一商品在相同销售条件下的价格(如型号、赠品、服务等)。
- 对比范围需明确(如“全网”指所有主流电商平台),不得刻意选择高价参照物进行误导。
限时优惠的标注
- 若“最低价”为限时活动(如直播间专属价),必须显著标注有效期、适用条件(如库存量),避免消费者误解。
三、强化平台与主播责任
平台审核义务
- 电商平台或直播机构需对“最低价”宣传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建立投诉核查机制,及时下架不实宣传。
- 鼓励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监测价格波动,设置价格承诺备案制度。
主播连带责任
- 主播(包括明星、达人等)需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为未核实的“最低价”背书。若造成消费者损失,主播与商家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维权渠道
信息透明化
- 要求商家公示价格来源、对比方式,确保消费者能清楚理解“最低价”的构成。
- 鼓励以“直播间专属优惠”“平台补贴价”等表述替代绝对化宣传。
便捷维权机制
- 明确消费者遇到虚假“最低价”宣传时,可通过平台投诉、市场监管举报等途径维权,商家需依法退赔或接受行政处罚。
五、违规处罚与信用监管
行政处罚依据
- 参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责令整改、吊销执照等处罚。
- 对频繁违规的商家或主播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信用体系联动
- 探索将虚假宣传行为纳入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其贷款、招投标等商业活动。
六、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
行业协会引导
- 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直播电商价格宣传自律公约,推动头部主播、MCN机构承诺规范宣传。
媒体与公众监督
- 支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消费者参与价格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总结:核心原则
意见稿的核心是 “真实、透明、可追溯” ,旨在遏制直播带货中通过虚假“最低价”营销诱导消费的行为,推动行业从“价格战”转向“价值竞争”。
相关规范仍在完善中,最终以正式颁布的文件为准。建议从业者提前自查整改,避免触碰监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