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2026年及以后,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的扣除方式也随之改变。
政策背景回顾
- 在2021年及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除以12个月找税率)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这意味着从2024年1月1日起(即2024年发放的2023年年终奖开始),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2026年发放的2025年年终奖(通常称为“2026年年终奖”)毫无疑问适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政策。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下的“三险一金”扣除规则
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方式下,年终奖不再作为一个孤立的收入单独计算税款,而是与纳税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加总,然后进行一系列的扣除,最后根据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
基本减除费用(起征点): 每年60,000元(每月5,000元)。
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就是最重要的专项扣除项目。- 定义: 指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扣除标准:
- 法定标准: 扣除金额必须是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基数上限计算的实际缴纳金额。
- 个人缴纳部分: 只扣除个人负担的部分,单位负担的部分不计入。
- 上限限制: 住房公积金扣除有上限,通常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超过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12%。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 实际缴纳: 必须是实际缴纳到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的金额,仅计提未缴纳的不能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具体政策以当年有效规定为准)。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如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
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等。
如何计算2026年年终奖计税时扣除的“三险一金”
关键:扣除的是整个纳税年度(2025年度)内,您个人实际缴纳并符合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总额。
计算步骤:
汇总全年综合所得收入: 将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所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相加,再加上
2026年发放的归属于2025年度的年终奖金额。这就是您的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汇总全年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 计算您在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
每个月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和基数上限
实际缴纳的“三险一金”
个人部分的金额,然后将这
12个月的金额相加。这就是您可以在年度汇算中扣除的“三险一金”总额。
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 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 全年“三险一金”总额 - 全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总额 - 全年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总额
计算年度应纳税额: 根据计算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年终汇算清缴: 在2026年进行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用步骤4计算出的全年应纳税额,减去您2025年全年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包括每月工资预扣和年终奖发放时预扣的税款),多退少补。
总结
- 并入综合所得: 2026年发放的年终奖是2025年的收入,必须并入2025年度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 “三险一金”扣除总额: 在计算时扣除的是您2025年全年(1月至12月)个人实际缴纳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总额。它不是按比例分摊到年终奖上扣除,而是在计算全年总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 汇算清缴: 最终税款计算在2026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完成。
因此,要准确计算2026年年终奖(实际是2025年收入)计税时“三险一金”的扣除额,您需要掌握的是2025年全年您个人实际缴纳的“三险一金”总金额。这个金额可以从您的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费记录中汇总得到。